为推动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确保完成全市2018年节能目标,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 现将开展2018年度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管理的我市重点用能单位14家(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各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度节能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具体包括2018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效率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书面考核为主。
1、企业自查。各重点用能单位将2018年节能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编制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相对应审核单位。
2、分级审核
纳入“千家”企业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报告报送省节能监察中心,并抄送市发改委,自查报告由省节能监察中心审核。联系人:甘晓红,联系电话027-87829070,邮箱:393869570@qq.com,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东9楼928室,邮编:430071。
纳入“万家”企业管理,且属市直管的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报告报送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进行审核。联系人:张昌华,联系电话:13972785133,邮箱:258106486@qq.com,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
纳入“万家”企业管理,且属各区、开发区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报告报送各区、开发区经发局,由各区、开发区经发局进行初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汇总报送市发改委。
审核单位应结合日常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能源统计数据等审核企业自查报告。
3、等次确定。“千家”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考核结果。市直管“万家”企业由市发改委确定考核结果。各区、开发区管理“万家”企业,由各区、开发区经发局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市发改委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其中:总量和强度目标均未达到目标值的,为“未完成”等次;总量和强度目标有一项未达到目标值的,为“基本完成”等次;总量和强度目标均完成的,综合考评能效水平提升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为“完成”或者“超额完成”等次,超额完成等次的数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40%的比例掌握。
四、有关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是省政府对我市节能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督促各自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将组织专项监察,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企业社会信用系统。对获得“超额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将通过经验推广、资金奖励、项目支持等方式给予激励。
附件:鄂州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名单
2019年2月25日
鄂州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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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辖区 |
一、千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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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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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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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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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州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
华容区 |
2 |
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 |
鄂城区 |
3 |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州球团厂 |
市直 |
4 |
湖北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鄂城区 |
5 |
武钢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程潮铁矿 |
市直 |
6 |
波尔亚太(湖北)容器金属有限公司 |
葛店开发区 |
7 |
湖北华中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鄂城区 |
8 |
华新水泥(鄂州)有限公司 |
华容区 |
9 |
湖北枫树线业有限公司 |
华容区 |
10 |
湖北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
华容区 |
11 |
湖北金牛管业有限公司 |
鄂城区(原鄂州开发区) |
12 |
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
葛店开发区 |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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