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8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
各区(开发区)组织部、经发局,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8〕4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在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学员中或本行业特别优秀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中选拔推荐一到两名人才报市发改委汇总,经审定后向省发改委推荐。
二、选拔办法
(一)选拔领域
鄂州市域内现代物流业、科技与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服务外包、体育服务业、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广告、创意产业、教育培训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鄂州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工作。
2、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优秀班干部、优秀学员可适度放宽限。
3、在现代服务业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有相当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得到业界认可的优秀企业家或经营管理者。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培养前途。
(三)选拔程序
市级推荐按照发布信息、自愿报名、单位审核、受理报名、审核推荐、媒体公示的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在鄂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鄂州党建网、市发改委官网等媒体上发布选拔培养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的公告。
2、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申报表》。
3、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4、受理报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申报材料受理、遴选、推荐工作。
5、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才资料报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进行信用审核后,会同市委组织部确定选拔推荐人选。
6、媒体公示。名单确定后,在鄂州党建网、市发改委官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其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受理部门要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各一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受理、遴选和推荐;市发改委负责名单汇总及上报。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整个选拔工作要公正透明,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实际,科学制定选拔标准,严格按标准推荐人选,公开操作,公开选拔,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上来的人选是各领域的行业权威和带头人物,真正把最优秀的高端人才选拔上来。
3、落实支持措施。对入选的全省8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发改委授予“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证书,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并对其承担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发挥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服务业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工作。
4、明确时间节点。2018年3月下发通知;4月下旬,市直相关部门完成遴选和推荐;5月底,由市发改委审核汇总后报市委人才办;6月底向省发改委报送推荐名单。
联系人:李 芳、肖进高 电话:3830646
附件: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申报表;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精品班)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印发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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