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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0-04-02 10:13  |  恩施州科技局  |  285
 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
 
为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9号)要求,现就我州组织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优先支持在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
 
(三)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空间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申报企业限报1项。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于4月10日至4月20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20日17:30前交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筛选推荐申报项目。4月21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和责任人签章的组织审查筛选情况、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推荐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送州科技局计划高新科。
 
(三)评审推荐。4月23日,州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申报项目,择优遴选推荐上报省科技厅(按省科技厅分配指标,本次我州共有推荐指标7项,其中申请支持经费100万元的1项)。
 
三、具体要求
 
(一)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审查筛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对于经省科技厅、科技部审核、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预期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要加强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四)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时效性,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杨光亮,电话:8417252
 
附件1“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docx
 
附件2 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恩施州科技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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