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经信局,恩施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2019年度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研究解决四大产业集群和重要领域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难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撑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我州境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资金与州级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
(三)研发内容符合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四)项目承担单位有健全的财会、科研、知识产权、资产等管理制度。
二、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包括研发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支持单位基本情况、研发团队构成、具备的研发条件、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来源、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创新成果及转化目标;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
(四)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表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五)高校、科研院所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产生及转化情况;
(六)查新报告。
三、申报方式
登陆恩施州科技局门户网站从“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使用的请在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得到授权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上传申报书电子版采用PDF格式,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过时不再受理;
(二)6月21日,专家评审。各单位准备8分钟以内PPT汇报材料,接受专家质询,现场答疑。PPT汇报材料须在6月18日下午5:30之前发送至邮箱eszkjj2018@163.com。
五、项目推荐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县市科技经信局,恩施州高新区管委会,州直各主管单位分别推荐。推荐名额县市可推荐2个,各高校、科研院所3个以内,其他科研单位2个以内,恩施高新区根据实际推荐。各高校、科研院所要重点围绕恩施州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开展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围绕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开展项目申报。
推荐单位要根据《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恩州科规〔2019〕2号)规定,认真审查项目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于6月20日上午9:30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到州科技局311室计划科。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鼓励申报单位采取产学研合作,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三)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国家、省、州科技项目到期不申请验收结题或近三年有验收未通过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原则上正在承担实施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暂不能申报项目。
(四)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应同时承担两个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项目。
七、2019年指导性计划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同时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八、联系方式
计划科 宋碧锋 电话:8417252 QQ:841665655
电子邮箱 eszkjj2018@163.com
附件:1.2019年度恩施州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指南.doc
2.恩施州科技计划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doc
3.2019年度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恩施州科技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