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州“两会”精神,推进恩施州高质量发展,2018年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技术需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我州境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州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资金与州级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
(四)研发内容符合企业技术需求、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导目录(见附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有健全的财会、科研、知识产权、资产等管理制度。
二、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文件;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研发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支持单位基本情况、研发团队构成、具备的研发条件、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来源、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创新成果及转化目标;
(四)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企业);
(五)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表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六)高校、科研院所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产生及转化情况;
(七)查新报告。
三、申报方式
登陆恩施州科技局网站从“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使用的请在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得到授权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上传的申报书的电子版用PDF格式,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8月2日-21日18:00,网上申报,过时不再受理;
(二)2018年8月22日,专家评审。各单位准备5-8分钟PPT汇报材料,并答疑专家质询。
五、项目推荐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县市科技局、州高新区、州直各主管单位分别推荐。每个县市推荐2个项目,州农科院(硒院)、湖北民院可推荐3-5个,其他科研单位可推荐2-3个项目,州高新区根据实际推荐。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于8月21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于8月22日报送到州科技局。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所有申报单位必须采取产学研合作,并与合作单位签署正式技术合作协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的登记、知识产权的申请必须从州内申报。
(三)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国家、省、州科技项目到期不申请验收结题或近三年有验收未通过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正在承担实施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暂不能申报项目。
(四)同一科研人员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五)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七、联系方式
州科技局计划科 杨光亮 8417252 13872728649
附件:1.2018-2019年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格式)
恩施州科技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