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机械〔2017〕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申报2016年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料信息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信息如下:
2016年度我市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的车辆数量为208台,合计补助资金为2969万元。其中:
1、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EQ6620CBEVT1型纯电动客车14台,该车型被列入工信部283批公告和2016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续驶里程为256Km,电池容量为60.3kw/h, EQ6620CBEVT1型纯电动客车的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25,纯电动续驶里程R≥250,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文件规定,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纯电动客车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EQ6620CBEVT1型纯电动客车的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25,纯电动续驶里程R≥250,对应的补助标准为50万/台乘以0.5倍,每台车辆应补助25万元,合计补助资金为350万元;
2、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EQ5080XDYTBEV型移运补电车143台,该车型被列入工信部285批公告和2016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续驶里程为155Km,电池容量为75kw/h; EQ5070XDYTBEV型移运补电车51台,该车型被列入工信部280批公告和2016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续驶里程为155Km,电池容量为75kw/h,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文件规定,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计算,每台车辆应补助13.5万元,合计补助资金为2619万元。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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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