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在市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64号)和《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鄂科技通政[2017]34号)要求,现就2017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7年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5月20-27日, 5月20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主题为“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涵盖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动员号召全国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服务于脱贫攻坚战,以科技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人民群众共享科技改革发展成果,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根据社会、企业和群众创新、发展需求,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内容与形式
201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突出科技精准扶贫脱贫取得的主要成就,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着力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使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科技强国、创新圆梦”主题,力求在活动内容上丰富多样、突出重点;形式上重心下移、不断创新;类型上凸显优势、特色鲜明。鼓励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 宣传科技扶贫成就。通过展示科技精准扶贫脱贫、科技特派员等工作进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成效,集中宣传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的共同行动和主要成效,在全国形成科技界精准扶贫务实行动的良好氛围。
2. 举办特色科普活动。针对公众科技需求,举办各种体验性强、参与度大的科技活动。面向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科普活动。结合科技热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
3.开放优质科技资源。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科研试验场所等国家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促进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
4.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结合实际,搭建科技服务社会的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倡导科学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始终胸怀大局、心有大我,始终坚守正道、追求真理,自觉做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尊重创新创业人才,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营造良好环境。
三、组织与要求
1. 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2. 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举办2017年十堰市科技活动周开幕式、创新创业相关活动、科普基地开放日、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等活动。其中“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在市高校分别组织至少20名以上的科技工作者到社区(农村、企业、军营)进行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等。
3. 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策划重点项目。请于2017年4月底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7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7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4. 市县两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进行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两微一端”等开办专题节目,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请将科技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及时提供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5.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 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请于5月26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5分钟)和《2017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各地上报材料由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汇总填报。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将根据地方和部门提交的材料,参照媒体报道情况,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7. 联系方式:
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法规科) 刘九华
联系电话:0719-8666170
传 真:0719-8118101
电子信箱:1135946254@qq.com
市委宣传部 徐建忠
联系电话:0719-8109033
市 科 协 李 茜
联系电话:0719-8117327
附件:2017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2017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活 动 内 容 |
活动地点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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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按要求填写并报市科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