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享受国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
(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
对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以下简称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以上的研发投入部分,按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补助金额=(年研发投入-年销售收入*4%)*10%
(2)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
对其研发投入占比超过5%以上的研发投入部分,按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销售收入100万元(含)以下的,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补助金额=(年研发投入- 年销售收入*5%)*20%。
3.当年补助金额小于10万元的企业,其补助资金累积到以后年度安排。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点击首页“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中的“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录,选择申报项目类型进行网上申报,在系统网上填写《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资金申报表》,同时报送纸质版《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到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