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肉食蜜饯

2018版商标分类(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第29类-肉食蜜饯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注释]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婴儿食品(第五类);
———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
———待孵蛋(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
———加工过的种子(用作调味品的)(第三十类);
———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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