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类-音乐器材

2018版商标分类(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第15类-音乐器材

乐器。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机械钢琴及其附件;
——八音盒;
——电动和电子乐器。
本类尤其不包括:
——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装置(第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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