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专利年费需要每年按时缴纳,从申请开始到专利权终止,要办理多次缴费手续,申请人可自行向专利局缴纳或者委托代理机构缴纳。
二、专利证书内容的变更
由于更改后的内容不可同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申请成功后的专利内容若有更改,如申请后地址、名称、专利权等变更,应及时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专利可更改的内容有: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以及代表人等。
三、专利许可与转让
专利申请成功后,有可能涉及到专利许可,具体可分为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等,具有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的作用。可以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
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需要区分开来,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不管是专利的许可还是转让,具体权力的授权以及使用范围及时间许可都应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方能避免发生权力纠纷。
四、原始资料的保存
注意保存好所有专利申请的材料底稿、收据等材料,相关文件备份是必须的。